4月6日,因模仿《喜羊羊與灰太狼》動畫片情節,江蘇兩個孩子被同伴綁在樹上點火燒成重傷。日前,被嚴重燒傷的孩子將點火同伴及動畫片製作公司告上法庭。江蘇省連雲港市東海縣人民法院昨日對此案一審宣判。
  原告請求判令兩被告賠償前期醫療費26.4萬多元。法院綜合案情,確定被告兒童,也就是點火的李某的法定監護人賠償原告李浩冉、李浩損失的60%,也就是15萬7000多元,《喜羊羊與灰太狼》的製作公司,也就是被告廣東原創動力文化傳播有限公司承擔原告損失的15%,賠償原告39000多元。另外的25%損失責任由原告的監護人自行承擔。
  法院認為,被告廣東原創動力文化傳播有限公司製作以盈利為目的的《喜羊羊與灰太狼》動畫片,傳播對象主要是未成年人這個特殊群體,在製作傳播相關影像製品時,除了應遵守音像製品管理條例的規定,還應受到未成年人權益保護的相關法律法規的制約,應該主動嚴格審查不宜未成年人的情節和畫面,並負有提示風險、警示模仿的註意義務,而其在製作發行的涉案影像製品中,仍存在暴力情節和畫面,對本案未成年人的行為認知產生了不良影響,誤導本案未成年人模仿其情節,導致原告被燒傷的嚴重後果,雖然動畫片的製作發行經過了行政許可,但實際造成了損害的客觀後果,這個後果與被告廣東原創動力公司的發行行為存在因果關係,被告公司未盡應有的義務,對損害事實存有過錯,應該承擔賠償責任。
  案件背景:
  今年4月6日,8歲兒童李浩冉和其5歲的弟弟李浩與8歲的鄰居李某在村邊樹林里模仿動畫片《喜羊羊與灰太狼》中烤羊肉串的劇情,做“綁架烤羊”游戲。李某把李浩冉兄弟倆綁在村東頭的樹上,點燃地上的樹葉,火借風勢迅速蔓延,導致李浩冉兄弟倆嚴重燒傷。幸遇村民施救,否則後果不堪設想。央廣  (原標題:製作公司被判擔責15%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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